虞義真
2015-06-14
最終答案
《行政處罰法》第一節(jié) 簡易程序 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jù),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谌臈l 執(zhí)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zhí)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翱钜?guī)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jù)、罰款數(shù)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zhí)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谌鍡l 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