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超過一年,沒簽訂勞動合同法,還支持雙倍工資嗎?
提問者: 冉菁利|瀏覽 169 次|提問時間: 2015-01-02
已有 1 條回答
左瀅澤
2016-09-15
最終答案
是可以支持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實踐中,雙倍工資,一般都是已經(jīng)拿到工資后的賠償,那么在仲裁申請和起訴的時候,應寫雙倍工資的不足部分。通常賠償雙倍工資的時候,還可以主張經(jīng)濟補償金、加班費及補償金、社會保險。雙倍工資的賠償時按照實發(fā)工資,實發(fā)工資包括提成獎金等等,不能拿最低工資來參考。